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3條提到:醫院應為無法自行表達需求或有其他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者設置服務窗口,提供溝通服務或其他有助於就醫之相關服務,醫院應為住院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出院準備計畫。關於出院準備計畫應包括事項,下列何者不適當?
A居家照護或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B輔具評估及使用建議
C外籍看護工仲介服務正確答案
D生活重建或心理諮商服務建議
答案與詳解
外籍看護工仲介服務不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3條列舉的出院準備計畫事項。醫院可協助照護需求評估或轉介資源,但「仲介聘僱」不是法定出院準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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