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請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公開會議紀錄及出席委員名單,如經否准,得為下列何者之權利救濟?
A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未獲救濟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B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起訴願,未獲救濟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C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未獲救濟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正確答案
D無須訴願,直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答案與詳解
公平會為中央二級機關,訴願管轄為行政院;申請遭否准屬拒為處分,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由北高行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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