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14 年第 7 題單選題
有關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與入學成為公費生間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屬行政處分關係
B屬行政契約關係正確答案
C違約之公費生逾期未償還教育費用,學校得以催繳函為執行名義依行政執行法移送執行
D違約之公費生逾期未償還教育費用,學校得以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逕向行政法院聲請執行
B正確答案
警專與公費生間為行政契約關係,違約執行須依行政訴訟法聲請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為什麼答案是 B
學校與公費生約定入學就讀、畢業分發及違約償還費用,屬行政機關為執行公權力目的與人民締結之契約,為典型行政契約(行政程序法第135條以下)。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警專與公費生間為行政契約關係,違約執行須依行政訴訟法聲請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公費生契約=行政契約(雙方合意),非單方行政處分;違約爭議走行政法院。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行政處分為單方高權行為,公費生契約則是雙方合意設定權利義務(服公職、受教育、違約償還),性質上屬雙方行為而非單方處分。
B✓ 正確
學校與公費生約定入學就讀、畢業分發及違約償還費用,屬行政機關為執行公權力目的與人民締結之契約,為典型行政契約(行政程序法第135條以下)。
C✕ 陷阱
行政契約違約之金錢給付,非行政處分所生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得以催繳函作為行政執行名義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
D✕
行政契約須先取得行政法院確定判決或經和解、自願接受執行之約款並經認可,始得為執行名義;不能單以契約本身逕向行政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公費生契約爭議處理流程
| 爭點 | 性質 | 執行方式 | 救濟途徑 |
|---|
| 入學契約 | 行政契約 | — | 行政法院 |
| 違約償還 | 公法上金錢給付 | 須取得執行名義(判決/和解) | 行政訴訟給付之訴 |
| 退學處分 | 行政處分 | — | 訴願→行政訴訟 |
C、D 都在偷換「執行名義」概念。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最大差別在於:處分可直接作為執行依據,契約則須另取得判決或有自願執行條款才能強制執行,不能用催繳函或契約本身直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