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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心理法醫人事行政大意10517單選題

公務員接奉任狀後,除程期外,應於一個月內就職。但具有正當理由,經主管高級長官特許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以多久為限?

A15日
B1個月正確答案
C10個工作天
D半個月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公務員奉派任職,原則上應於1個月內就職;若有正當理由經特許延長,延長期間亦以「1個月」為限。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具正當理由經特許延長就職者,延長期間以1個月為限。

考點:延長期限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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