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所管理人對受刑人之不服管教,出言恐嚇,造成受刑人心生害怕,其即以口頭向監所管理單位提出申訴,後經監所審議小組調查後,認管理人無恐嚇之言行,監所依審議小組之認定,駁回受刑人之申訴,受刑人應如何尋求救濟?
A就監所之駁回決定,提起訴願程序
B就監所之駁回決定,提起復審程序
C就監所之駁回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正確答案
D就監所之駁回決定,提起復查程序
答案與詳解
依釋字 755 號意旨及監獄行刑法第 111 條,受刑人申訴不服,得於收受決定後 30 日內逕向監獄所在地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為特別救濟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