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官員在執行入出國查驗時,有事實足認當事人有持偽造或變造護照時,依規定對當事人實施暫時留置,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留置不得逾多少時間?
D正確答案
入出國查驗暫時留置:國人不得逾2小時,外國人/陸港澳不得逾6小時。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實施暫時留置不得逾6小時,對國人則不得逾2小時。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入出國查驗暫時留置:國人不得逾2小時,外國人/陸港澳不得逾6小時。
逐選項分析
A✕
48小時是刑事訴訟法逮捕後移送檢察官的時限,與入出國查驗暫時留置無關。
B✕ 陷阱
24小時常見於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身分查證延長時限,容易誤選,但本題是入出國查驗留置。
C✕
12小時並非入出國及移民法的留置時限,屬干擾選項。
D✓ 正確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實施暫時留置不得逾6小時,對國人則不得逾2小時。
入出國查驗暫時留置時限
| 對象 | 留置時限 | 法源 | 目的 |
|---|
| 我國國民 | 不得逾2小時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 | 查驗身分 |
| 外國人 | 不得逾6小時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 | 查驗身分 |
| 大陸地區人民 | 不得逾6小時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 | 查驗身分 |
| 港澳居民 | 不得逾6小時 |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 | 查驗身分 |
考生易把入出國查驗的6小時留置,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的3小時身分查證、或刑訴法24小時逮捕時限混淆。關鍵在於區分「誰執行、在哪執行、依哪部法」,移民署在國境線上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對外國人上限為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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