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
A刑法第239條之通姦罪
B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
C刑法第306條之侵入住居罪
D刑法第315條之2之妨害隱私罪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刑法第315條之2妨害隱私罪因涉及意圖營利或散布竊錄內容,危害較大,被排除於告訴乃論之外,屬非告訴乃論之罪。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刑法第319條規定,妨害祕密罪章僅第315條、第315條之1及第316條至第318條之2為告訴乃論。第315條之2並未列入,故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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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第315條之2妨害隱私罪因涉及意圖營利或散布竊錄內容,危害較大,被排除於告訴乃論之外,屬非告訴乃論之罪。
妨害祕密罪章中,單純竊錄(第315條之1)是告訴乃論,但意圖營利或散布(第315條之2)是非告訴乃論(公訴罪)。
逐選項分析
A✕
命題時依刑法第245條規定,第239條通姦罪須告訴乃論。註:現已因釋字第791號宣告違憲失效而除罪化。
B✕
依刑法第314條規定,第310條之誹謗罪須告訴乃論。
C✕
依刑法第308條規定,第306條之侵入住居罪須告訴乃論。
D✓ 正確
依刑法第319條規定,妨害祕密罪章僅第315條、第315條之1及第316條至第318條之2為告訴乃論。第315條之2並未列入,故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妨害祕密罪章之追訴條件對照
| 追訴條件 | 適用條文 | 行為態樣舉例 |
|---|
| 告訴乃論 | 第315條、第315條之1、第316條至第318條之2 | 妨害書信祕密、無故窺視竊聽竊錄、洩漏業務上祕密 |
| 非告訴乃論 | 第315條之2、第315條之3、第318條之3 |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便利竊錄、意圖散布播送販賣竊錄內容 |
考生常誤以為整個妨害秘密罪章皆為告訴乃論。實際上,若涉及「意圖營利」或「散布、播送、販賣」竊錄內容(第315條之2),因對被害人隱私及社會善良風俗危害甚鉅,立法者特意將其排除於告訴乃論之外,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俗稱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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