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社會行政社會工作大意107 年第 13 題單選題
當案主無法完整表達意思時,面對下列何者情況,社會工作師得以評估以自己之意思取代有權決定者之決定?
A有權代理案主決定之人的決定與機構立場相違背
B有權代理案主決定之人的決定侵害案主或第三人之合法利益正確答案
C有權代理案主決定之人的決定與國家政策相左
D有權代理案主決定之人的決定與社會主流價值不一樣
B正確答案
社工代替決定的唯一正當理由:有權代理人的決定侵害案主或第三人合法利益時。
為什麼答案是 B
當代理人的決定實質侵害案主本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時,社工基於保護原則與專業倫理,得評估以專業判斷取代該決定,這是唯一正當的介入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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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社工代替決定的唯一正當理由:有權代理人的決定侵害案主或第三人合法利益時。
關鍵字「侵害合法利益」= 社工介入的底線,其他都是立場/價值問題,不能凌駕代理權。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機構立場不等於案主利益,社工倫理以案主權益為優先,不能因機構立場而推翻合法代理人的決定。
B✓ 正確
當代理人的決定實質侵害案主本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時,社工基於保護原則與專業倫理,得評估以專業判斷取代該決定,這是唯一正當的介入時機。
C✕
國家政策是方向性指引,並非個案決定的法律底線,社工不能以政策差異為由推翻代理人決定,否則將侵害案主自決權。
D✕ 陷阱
社會主流價值更不能作為推翻代理決定的依據,社工倫理強調尊重多元與案主自決,這是最典型的陷阱選項。
社工得否取代代理決定之判準
| 情境 | 可否取代 | 理由 | 倫理原則 |
|---|
| 代理決定侵害案主/第三人合法利益 | 可以 | 保護優先於自決 | 不傷害原則 |
| 與機構立場不符 | 不可 | 機構利益非判準 | 案主利益優先 |
| 與國家政策相左 | 不可 | 政策非法律底線 | 尊重自決 |
| 與主流價值不同 | 不可 | 應尊重多元差異 | 文化敏感度 |
A、C、D 都用「與某某不符」的句型誘導考生,讓人誤以為只要「不一致」就能推翻代理決定。實際上社工介入的門檻是「合法利益受侵害」這種具體損害,不是抽象的立場或價值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