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A腳踏車所有人,計畫以價金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出賣之。甲以電子郵件告知乙:願出賣A腳踏車於乙,價金100元。乙以電子郵件回覆甲:願以甲所提條件購買A腳踏車。甲嗣後發現,其發給乙之電子郵件將A腳踏車之價金1,000元,誤植為100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出賣A腳踏車之意思表示,發生表示行為錯誤正確答案
B甲出賣A腳踏車之意思表示,視為意思表示內容錯誤
C甲出賣A腳踏車之意思表示,乃傳達錯誤
D甲出賣A腳踏車之意思表示,為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答案與詳解
甲本欲表示1,000元卻親自誤打成100元,表意人「表示行為」與「內心真意」不一致,屬民法第88條第1項前段的「表示行為錯誤」(誤寫、誤說),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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