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刑法第121條不違背職務賄賂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態樣中所謂之「要求」,係為請求給付賄賂之表示,只要一經請求即為既遂,不以相對人允諾為必要
B行為態樣中所謂之「期約」,係指雙方意思表示已達合致,縱行賄者尚未交付賄賂,仍不影響犯罪之成立
C「期約」行為並不以賄賂之金額、數量或內容完全確定為必要
D本罪不以有對價關係存在為必要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賄賂罪的本質即在於賄賂與公務員職務行為間須具有對價關係,本罪仍須有對價關係存在,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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