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甲為了越獄,趁半夜裡,破壞監獄監視系統與大門,逃亡出去。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僅成立第161條第1項普通脫逃罪
B同時成立第161條第1項普通脫逃罪、第161條第2項損壞拘禁處所械具脫逃罪,兩罪法條競合
C同時成立第161條第1項普通脫逃罪、第161條第2項損壞拘禁處所械具脫逃罪、第354條毀損罪,三罪法條競合正確答案
D同時成立第161條第1項普通脫逃罪、第354條毀損罪,兩罪想像競合
答案與詳解
甲行為完整評價:脫逃成立§161 I、破壞械具成立§161 II、毀損物品成立§354,三罪構成要件皆該當,彼此為法條競合,最終由加重脫逃罪吸收其他二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