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於私文書登載不實,構成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B公務員於公文書登載不實,若未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不構成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正確答案
C民眾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不成立任何犯罪
D民眾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成立刑法第213條之罪之幫助犯
答案與詳解
正確。第213條為實害犯的前階段「具體危險犯」,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才成立。若無損害之虞,縱使登載不實亦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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