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地方法院法官助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官助理對合議裁判之案件,於評議時可在場並陳述意見
B具律師執業資格者,充任法官助理期間,不得計入律師執業年資
C其訓練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正確答案
D承法官之命,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及裁判內容之草擬
答案與詳解
對。現行法院組織法就法官助理設有授權規定,明定其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等相關事項,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現行並已有《法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作為命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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