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14 年第 45 題單選題
關於法院開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審判長許可後,在庭之人可不必起立陳述
B審判長宣示判決時,在庭之人可不必起立正確答案
C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應將不公開之理由宣示
D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仍得允許無妨礙之人旁聽
B正確答案
審判長宣示判決時,為彰顯司法莊嚴,依規定在庭之人「均應起立」,無例外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法院組織法第97條規定,審判長宣示判決時,在庭之人「均應起立」,並無可不必起立之例外規定。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考點:法庭秩序指揮考點:宣示判決起立考點:不公開理由宣示考點:不公開時之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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