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獲線報稱在某旅館房間內有人在施用毒品,經你查證可能性甚高,並聲請搜索票獲准,乃攜搜索票赴該旅館搜索,該房間有傳出交談聲但房門深鎖,為打開該房門並有效完成搜索,下列何項處置最適當?
A表明警察身分,說明來意,請其開門後,出示搜索票並實施搜索
B會同旅館服務員,並由服務員請其開門後,出示搜索票並實施搜索正確答案
C破門而入後,出示搜索栗並實施搜索
D在門外守候,等待其外出後再入內實施搜索
B正確答案
執行搜索應兼顧有效性與比例原則,會同旅館人員開門最能平衡正當程序與執行效率。
為什麼答案是 B
由旅館服務員以正常理由請房客開門,避免嫌疑人警覺滅證,同時有旅館人員在場見證符合正當程序,開門後立即出示搜索票合法執行,兼顧有效性與比例原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執行搜索應兼顧有效性與比例原則,會同旅館人員開門最能平衡正當程序與執行效率。
刷掉極端:A 打草驚蛇(會滅證)、C 違反比例原則、D 消極失機,只剩 B。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直接表明警察身分請其開門,嫌疑人極可能藉此時間沖毀或丟棄毒品證據,導致搜索落空,不符有效完成搜索的要求。
B✓ 正確
由旅館服務員以正常理由請房客開門,避免嫌疑人警覺滅證,同時有旅館人員在場見證符合正當程序,開門後立即出示搜索票合法執行,兼顧有效性與比例原則。
C✕
破門而入屬強制手段,須在屋內人拒不開門或有急迫情形時才使用,尚未嘗試和平進入即破門,違反比例原則,應為最後手段。
D✕
消極等待不僅可能讓毒品施用完畢、證據滅失,也放棄了搜索票的時效性,屬怠於執行職務,並非適當處置。
搜索進入住居的優先順序
| 順序 | 方式 | 適用時機 | 法理依據 |
|---|
| 1 | 請他人(如旅館人員)協助開門 | 避免滅證且不驚動當事人 | 比例原則-侵害最小 |
| 2 | 表明身分請當事人開門 | 無滅證疑慮時 | 正當程序 |
| 3 | 破門而入 | 拒不開門或急迫情形 | 最後手段 |
A 看似最「正當」但在毒品案件最糟——會給嫌疑人時間沖馬桶滅證。考選部這題考的是「有效完成搜索」的實務智慧,不是死板的程序形式。要記得毒品證據易滅失的特性。
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