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所為相關行政收容之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暫予收容,自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30日
B續予收容,自暫予收容期間屆滿時起,最長不得逾40日
C延長收容,自續予收容期間屆滿時起,最長不得逾45日
D再延長收容,自前次延長收容期間屆滿時起,每次最長不得逾40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行政收容期間為:暫予收容15日、續予收容45日、延長收容40日、再延長收容每次40日。
逐選項解析
A暫予收容,自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30日暫予收容✕ 錯誤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規定,暫予收容處分自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15日,而非30日。
B續予收容,自暫予收容期間屆滿時起,最長不得逾40日續予收容✕ 易錯陷阱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之4規定,續予收容之期間,自暫予收容期間屆滿時起,最長不得逾45日。選項故意將天數與延長收容(40日)混淆。
C延長收容,自續予收容期間屆滿時起,最長不得逾45日✕ 易錯陷阱
D再延長收容,自前次延長收容期間屆滿時起,每次最長不得逾40日✓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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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