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08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主管機關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附加開發單位須於基地周邊一定範圍內進行環境監測及綠美化之附款。此附款之性質為何?
C正確答案
要求相對人為特定作為的附款即為『負擔』,考選部最愛這種環評題目。
為什麼答案是 C
負擔是課予相對人作為、不作為或容忍義務之附款,處分本身已生效,僅附加額外義務。本題要求開發單位『進行』環境監測及綠美化,典型的課予作為義務,屬負擔。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要求相對人為特定作為的附款即為『負擔』,考選部最愛這種環評題目。
看到『應為某行為』『須做某事』→ 幾乎都是負擔;看到『如果...才...』才是條件。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停止條件是『條件成就前,行政處分不生效力』。本題環評結論通過後即生效,不以監測綠美化為生效前提,故非停止條件。
B✕
解除條件是『條件成就時,處分自動失效』。本題並無『未達成則處分失效』之約定,故非解除條件。
C✓ 正確
負擔是課予相對人作為、不作為或容忍義務之附款,處分本身已生效,僅附加額外義務。本題要求開發單位『進行』環境監測及綠美化,典型的課予作為義務,屬負擔。
D✕
廢止權保留是主管機關保留日後得廢止處分之權利。本題並未保留廢止權,而是直接課予義務,故非此類附款。
行政處分附款五大類型 (行政程序法§93)
| 類型 | 特徵 | 效力 | 本題對應 |
|---|
| 期限 | 處分效力繫於某一時點 | 時點屆至生效/失效 | ✗ |
| 條件(停止/解除) | 繫於將來不確定事實 | 事實成就才生效或失效 | ✗ |
| 負擔 | 課予相對人作為/不作為義務 | 處分已生效,獨立可執行 | ✓ |
| 保留廢止權 | 保留日後廢止之權 | 得事後廢止原處分 | ✗ |
| 保留負擔事後附加變更 | 日後得再附加負擔 | 彈性調整義務內容 | ✗ |
最大陷阱是把『負擔』與『停止條件』搞混。關鍵區別:負擔是『處分已生效,另外要你做事』;停止條件是『你先做到才生效』。環評已通過代表處分已生效,故必為負擔而非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