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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1 年第 17 題單選題

根據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假設納稅義務人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薪資所得」時,薪資收入為 300 萬元,交通費為 2.4 萬元,伙食費 3 萬元,職業專用服裝費 5 萬元,供職務使用之書籍、期刊支出 10 萬元,進修訓練費 20 萬元,請問以最有利的計算方式其薪資所得額為多少元?

A259.6 萬元
B280 萬元
C277 萬元正確答案
D239.6 萬元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薪資所得計算採「定額扣除」與「特定費用核實減除」擇優適用,本題核實減除23萬較定額20萬有利,故所得額為277萬。

為什麼答案是 C

特定費用核實減除:服裝費5萬、進修費9萬(上限9萬)、工具含書籍9萬(上限9萬),合計扣23萬,300-23=277萬,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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