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19單選題

某乙於民國 111 年 2 月贈與其妻 500 萬元,5 月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 300 萬元,並於 8 月贈與兒子現金 200 萬元。試問當年度某乙應納的贈與稅額為多少?

A0 元
B15.6 萬元正確答案
C18 萬元
D65.6 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配偶贈與不計入,婚嫁贈與扣除100萬,111年免稅額244萬,淨額乘10%稅率。

為什麼答案是 B

贈與總額400萬(女200+子200),扣除111年免稅額244萬,淨額156萬乘10%稅率為15.6萬。

載入中…

稅務法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