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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07 年第 24 題單選題

陳君於107年5月11日(週五非假日)贈與妻子房地一棟市價1,8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7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400萬元),贈與兒子上市公司股票50萬股(該日收盤價45元,前1日收盤價46元),女兒出嫁贈與現金500萬元,當年度無其他贈與,試問陳君107年度贈與淨值及應納贈與稅額,分別為若干元?

A贈與淨額2,430萬元,應納贈與稅額243萬元正確答案
B贈與淨額2,480萬元,應納贈與稅額248萬元
C贈與淨額2,530萬元,應納贈與稅額272.5萬元
D贈與淨額3,530萬元,應納贈與稅額404.5萬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配偶贈與不計入,股票按贈與日收盤價,女兒婚嫁額外扣100萬,淨額2,430萬×10%=243萬,選(A)。

逐選項解析

A贈與淨額2,430萬元,應納贈與稅額243萬元✓ 正確
✓正確。配偶贈與不計、股票用贈與日收盤價45元、女兒婚嫁加扣100萬,淨額2,430萬×10%=243萬。
B贈與淨額2,480萬元,應納贈與稅額248萬元✕ 錯誤
若誤用前一日股價46元,股票為2,300萬元,淨額2,300+500−100−220=2,480萬元,按第一級10%為248萬元。錯在本題贈與日有收盤價45元,應用當日價格。
C贈與淨額2,530萬元,應納贈與稅額272.5萬元✕ 錯誤
若漏排除婚嫁贈與100萬元,淨額為2,250+500−220=2,530萬元;107年三級制應算250+30×15%=254.5萬元,亦非選項272.5萬元。本題已採三級累進,不能稱107年單一10%。
D贈與淨額3,530萬元,應納贈與稅額404.5萬元✕ 錯誤
✗錯誤。誤將配偶贈與1,800萬市價(或以土地公告現值700萬+房屋評定現值400萬=1,100萬)計入,違反夫妻互贈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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