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107年度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基本所得額時,下列何者為計入項目?①綜合所得淨額②美國房地產之租賃所得新臺幣500萬元③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④未上市櫃證券之交易所得⑤選擇適用分離課稅之股利所得⑥95年以後投保且要保人與受益人相同之保單,由受益人受領之年金保險給付
A①②③④
B②③⑤⑥
C①②③⑤正確答案
D①②④⑥
答案與詳解
正解。①綜所淨額為基礎;②美國租賃所得屬海外所得且達100萬應計入;③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明文加計;⑤選擇分離課稅之股利所得自107年起納入基本所得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