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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418單選題

父親大明於114年3月5日購買總價2,000萬元不動產一棟,以現金全額支付,並把不動產過戶登記在兒子小明的名下,當時土地公告現值6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300萬元,試問由誰繳納贈與稅?繳納金額?

A父親大明繳納贈與稅65.6萬元正確答案
B兒子小明繳納贈與稅65.6萬元
C父親大明繳納贈與稅175.6萬元
D兒子小明繳納贈與稅175.6萬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本題應選(A):114年贈與稅原則由贈與人即父親大明繳納,且本案以不動產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900萬元為贈與總額,扣除114年免稅額244萬元後,應納贈與稅65.6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是贈與人父親大明;本案屬父親出資購屋並登記兒子名下之視同贈與,不動產贈與金額按土地公告現值600萬加房屋評定現值300萬,共900萬計算。扣除114年免稅額244萬後,贈與淨額656萬,適用114年第一級距10%,稅額6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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