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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1148單選題

某甲114年度遭遇水災,經國稅局派員勘查核定災害損失30萬元,若其獲得保險理賠10萬元、救濟金3萬元,則某甲此筆災害損失可申報扣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列舉扣除額、30萬元
B列舉扣除額、17萬元正確答案
C特別扣除額、30萬元
D特別扣除額、17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災害損失屬「列舉扣除額」,計算時必須扣除已領取的保險理賠與救濟金,故可扣除金額為17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B

災害損失屬於列舉扣除額。可扣除金額為核定損失30萬元,減除保險理賠10萬元及救濟金3萬元,等於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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