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114年出售110年購買之A房屋,有交易所得50萬;同年並出售100年購買之B房屋,有交易損失60萬。假設無其他交易事項,則某甲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扣除之財產交易損失為若干?
A60萬
B50萬
C30萬
D0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A屋110年取得,出售時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分開計稅、分開申報,不列入綜所稅;B屋100年取得,出售時已無房屋線可扣(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認列方式受限,且新舊制盈虧互不影響),故綜所稅可扣除之財產交易損失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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