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當年度房屋、土地交易損失,應先自當年度適用相同稅率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減除不足部分,得自當年度適用不同稅率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減除後尚有未減除餘額部分,下列處理方式何者正確?
A可以在未來3年扣抵其房地合一交易所得
B可以在未來5年扣抵其房地合一交易所得
C可以在未來10年扣抵其房地合一交易所得正確答案
D可以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規定
答案與詳解
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3項,房地交易損失減除不足餘額,可於以後10年度內自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