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預算之編造等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A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預算法之規定
B追加預算之編造、審議及執行程序,均準用預算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
C附屬單位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於附屬單位預算專章未規定者,準用預算法其他各章之有關規定
D地方政府預算,不得以法律定之,準用預算法之規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在「不得以法律定之」。預算法第96條規定:地方政府預算,另以法律定之;在該法律未制定前,準用本法之規定。是『另以法律定之』而非『不得以法律定之』,名詞完全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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