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9 年第 38 題單選題
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發現詐偽之證據,幾年內仍得為再審查?
D正確答案
審計法規定,審查完竣案件發現錯誤等情事2年內得再審查;發現詐偽證據則為10年內。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審計法規定,若發現詐偽之證據,10年內仍得為再審查,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審計法規定,審查完竣案件發現錯誤等情事2年內得再審查;發現詐偽證據則為10年內。
看到「詐偽」情節重大,直接選最長的 10 年;一般「錯誤、遺漏」才是 2 年。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2年是針對發現「錯誤、遺漏、重複」等一般情事的再審查期限,非詐偽。
D✓ 正確
依審計法規定,若發現詐偽之證據,10年內仍得為再審查,本題正解。
審計案件再審查期限對照表
| 發現情事 | 再審查期限 | 法源依據 |
|---|
| 錯誤、遺漏、重複 | 2年內 | 審計法第27條 |
| 詐偽之證據 | 10年內 | 審計法第27條 |
題目常將「錯誤、遺漏」的 2 年期限與「詐偽」的 10 年期限混合出題。務必看清題幹是「一般疏漏」還是「惡意詐偽」,詐偽情節重大,故期限拉長至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