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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96單選題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審議「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依規定應列席報告編製經過者有那些人?

A行政院院長、主計長及財政部部長正確答案
B行政院院長
C行政院院長與主計長
D行政院院長與財政部部長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總預算案送立院時,應由行政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長三人列席報告編製經過。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預算法規定,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行政院院長、主計長及財政部部長應列席報告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編製經過,三人均須到場。

考點:總預算列席三人組考點:漏列主計財政考點:漏列財政部長考點:漏列主計長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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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