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特考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917單選題

就預算事件,得為機關或附屬單位起訴、上訴或參加其訴訟之人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監察委員、主計長、審計官、檢察長
B監察院院長、主計官、審計長、檢察長
C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檢察官正確答案
D監察院院長、主計長、審計長、檢察官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依預算法第95條規定,就預算事件得為機關起訴、上訴或參加訴訟者為「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檢察官」,皆為實際執行職務之官員,而非機關首長。

為什麼答案是 C

完全符合預算法第 95 條規定:「監察委員、主計官、審計官、檢察官就預算事件,得為機關或附屬單位起訴、上訴或參加其訴訟。」

考點:職稱層級混淆考點:預算事件訴訟權
載入中…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