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5 類科共用卷
初考-一般行政初考-人事行政初考-勞工行政初考-廉政初考-經建行政
法學大意10727單選題

關於民事訴訟的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共同訴訟之被告數人,其住所不在一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原則上各該住所地之法院俱有管轄權
B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二審管轄法院正確答案
C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D同一訴訟,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原告得任向其中一法院起訴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合意管轄僅限第一審,且須以書面為之,第二審不得合意管轄。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事訴訟法第24條,合意管轄僅限於「第一審」法院,且須以書面為之。第二審法院不得以合意定之,故本選項錯誤,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考點:共同訴訟管轄考點:合意管轄限制考點:以原就被原則考點:選擇管轄
載入中…

法學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法學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