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4條列舉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特支費、全年合計數不超過十八萬元之稿費等免納所得稅,這類將特定所得排除於稅基之外的方式,即為稅式支出中的「免稅項目(exemption)」。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