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4 年第 13 題單選題
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規定應成立同法第5條之1第1項之洩密罪,試問該罪之構成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主觀要件須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B須為大陸地區公務機關蒐集、交付公務上應秘密之資料
C須為大陸地區人民蒐集、交付公務上應秘密之資料正確答案
D須為大陸地區行政機關發展組織
C正確答案
國安法第5條之1洩密罪主體限於「大陸地區機關」或「其所派遣之人」,單純大陸地區人民不構成。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本罪主體為大陸地區「機關(構)」或「其所派遣之人」,不是一般「大陸地區人民」。若只是普通大陸人民,不該當本罪,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考點:主觀不法意圖考點:大陸機關考點:主體錯置考點:發展組織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