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4 年第 4 題單選題
行政執行官訊問義務人後,認其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卻故不履行,而有拘束其人身自由之必要者,行政執行處應向法院聲請,對其為強制處分之裁定,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該項處分之定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正確答案
行政執行法中,拘束義務人人身自由以迫其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處分,稱為「管收」。
為什麼答案是 B
行政執行法第17條規定,義務人有履行義務可能卻故不履行時,行政執行處得聲請法院裁定「管收」,為拘束人身自由以促其履行之處分。
考點:留置考點:管收考點:管束考點:羈押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