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概要111 年第 15 題單選題考點:僱用人衡平責任考點:定作人責任

下列何種情形之侵權行為責任,在被害人因為應負責任之人舉證免責而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民法規定法院得斟酌被害人經濟狀況等情形,要求該應負責任之人仍負衡平責任?

A僱用人之責任正確答案
B定作人之責任
C工作物所有人之責任
D商品製造人之責任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依民法第188條第2項,僱用人舉證免責致被害人不能受償時,法院得斟酌經濟狀況令其負衡平責任,故選A。

逐選項解析

A僱用人之責任僱用人衡平責任✓ 正確
依民法第188條第2項,被害人因僱用人依同條第1項但書舉證免責而不能受償時,法院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即衡平責任。
B定作人之責任定作人責任✕ 錯誤
定作人責任原則上定作人不負侵權責任,僅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時始負責,並無衡平責任之設計。
C工作物所有人之責任✕ 錯誤
D商品製造人之責任✕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民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50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Exam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