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概要111 年第 12 題單選題考點:免除債務考點:贈與人給與財產
17 歲未婚之甲所為之下列法律行為,何者有效?
A免除好友乙新臺幣 1 萬元之借貸債務
B贈送丙 1 輛高級腳踏車
C購買高額人壽保險
D接受鄰居丁贈與之六法全書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17歲之甲依民法第13條第2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依官方答案,本題有效者為D;D是甲接受丁無償贈與六法全書,且未成年子女因贈與取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民法第1087條第1項)。
逐選項解析
A免除好友乙新臺幣 1 萬元之借貸債務免除債務✕ 錯誤
甲是使乙免除新臺幣1萬元借貸債務的一方,而非無償受領財產的一方。甲為17歲未成年人,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民法第13條第2項)。依官方答案,本項不是有效行為。
B贈送丙 1 輛高級腳踏車贈與人給與財產✕ 錯誤
甲是贈與人,將自己的高級腳踏車無償給與丙。贈與是由一方無償給與、他方允受的契約(民法第406條第1項);本項並非甲接受他人贈與。依官方答案,本項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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