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4 年第 8 題單選題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此為何種原則之遵守?
A比例原則
B明確性原則
C誠信原則正確答案
D平等原則
C正確答案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3項明定: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手段行使職權,屬誠信原則的具體化。
為什麼答案是 C
警職法第3條第3項:「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此即誠信原則(禁止國家釣魚辦案)的具體展現。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3項明定: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手段行使職權,屬誠信原則的具體化。
看到「引誘、教唆」→ 聯想「國家不能騙人民」→ 誠信原則!
逐選項分析
A✕
比例原則是指手段與目的間的適當、必要、衡平(警職法第3條第1項),處理的是「手段強度」問題,不是「手段正當性」。
B✕
明確性原則要求法規內容、構成要件須讓人民可預見,屬於法律「內容清晰度」的要求,與引誘教唆無關。
C✓ 正確
警職法第3條第3項:「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此即誠信原則(禁止國家釣魚辦案)的具體展現。
D✕
平等原則指相同案件相同處理、不同案件差別處理,處理的是「有無歧視」問題,與引誘教唆無關。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三大原則
| 項次 | 原則 | 規範內容 | 關鍵字 |
|---|
| 第1項 | 比例原則 | 手段必要、最小侵害、目的衡平 | 必要、最小、衡平 |
| 第2項 | 目的拘束 | 目的達成即應停止 | 達成目的即停止 |
| 第3項 | 誠信原則 | 不得引誘、教唆犯罪或違法手段 | 引誘、教唆、釣魚 |
同一條文(警職法第3條)裡同時規定比例原則與誠信原則,考生容易因為「比例原則」最耳熟而誤選 A。記住:比例原則管「手段輕重」,誠信原則管「手段乾不乾淨」,釣魚辦案是「不乾淨」,屬誠信原則。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