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急迫情況下,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為之正確答案
B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C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終止執行
D已達成其目的,應依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A正確答案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比例原則三子原則+禁止引誘教唆犯罪。
逐選項解析
A在急迫情況下,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為之禁止引誘教唆✓ 正確
警職法第3條第3項明文: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無論是否急迫情況皆不得為之,此為絕對禁止,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B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必要性原則✕ 錯誤
正確。警職法第3條第1項後段:「並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即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手段)。
C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終止執行✕ 錯誤
D已達成其目的,應依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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