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失業在家,經常半夜無聊,為打發時間便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後仍故態復萌,問警察機關可對之為:
A三日以下之管收
B申誡
C留置
D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拘留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依社維法處拘留或罰鍰,並由簡易庭裁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社維法第85條第4款,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罰鍰。拘留屬限制人身自由之處分,須由警察機關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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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依社維法處拘留或罰鍰,並由簡易庭裁定。
看到「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 社維法第85條第4款 → 移送簡易庭裁定拘留或罰鍰。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管收」是行政執行法上針對公法金錢給付義務人的強制手段,與妨害公務騷擾行為無關,概念完全不同。
B✕
「申誡」是公務員懲戒或獎懲處分,對象是公務員,不會用在一般民眾的社維法案件上。
C✕ 陷阱
「留置」是警職法對無法查證身分者的短暫管束手段(最長3小時),非對騷擾報案行為的處罰,且不是裁罰種類。
D✓ 正確
依社維法第85條第4款,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罰鍰。拘留屬限制人身自由之處分,須由警察機關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社維法處罰種類與裁處機關
| 處罰種類 | 裁處機關 | 性質 | 舉例 |
|---|
| 拘留(1-3日) | 簡易庭裁定 | 限制人身自由 | 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 |
| 勒令歇業、停止營業 | 簡易庭裁定 | 營業處分 | 違規營業場所 |
| 罰鍰、申誡、沒入 | 警察機關逕行處分 | 財產/名譽處分 | 輕微違序 |
本題陷阱集中在處分名詞混用:管收(行政執行法)、申誡(公務員懲戒)、留置(警職法查證身分)、拘留(社維法處罰)四者性質、法源、對象完全不同,考生須精準區辨,尤其留置與拘留最易混淆。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