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若不服執行行為聲明異議,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A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等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B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決定駁回正確答案
C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
D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B正確答案
聲明異議無理由時,執行機關應於10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機關,非自行駁回。
逐選項解析
A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等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聲明異議要件✕ 錯誤
正確。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1項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方法、應遵守程序等侵害利益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聲明異議。
B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決定駁回無理由程序✓ 正確
錯誤(即本題要選者)。依第9條第2項,執行機關認無理由者,應於10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30日內決定」,不是自己駁回。
C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 錯誤
D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