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下列關於人員遣返之規定,何者錯誤?
A雙方同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並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證據)、簽署交接書
B受請求方已對遣返對象進行司法程序者,得於程序終結後遣返
C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應即決定遣返正確答案
D非經受請求方同意,請求方不得對遣返對象追訴遣返請求以外的行為
C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之遣返規定,受請求方有重大關切利益時得不予遣返,而非應即遣返。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該協議規定,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不予遣返,而非應即決定遣返,本敘述錯誤,故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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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測驗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之遣返規定,受請求方有重大關切利益時得不予遣返,而非應即遣返。
依該協議規定,受請求方若認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得不予遣返,選項C稱應即決定遣返顯然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依該協議規定,雙方同意遣返刑事犯與刑事嫌疑犯,並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及簽署交接書,敘述正確。
B✕
若受請求方已對遣返對象進行司法程序,得於程序終結後再行遣返,以保障其司法管轄權,敘述正確。
C✓ 正確
依該協議規定,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不予遣返,而非應即決定遣返,本敘述錯誤,故為答案。
D✕
基於特定性原則,非經受請求方同意,請求方不得對遣返對象追訴遣返請求以外之行為,敘述正確。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遣返規定重點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 遣返對象與交接 | 刑事犯、刑事嫌疑犯;交接時移交卷證並簽署交接書 |
| 司法程序優先 | 受請求方已進行司法程序者,得於程序終結後遣返 |
| 重大關切利益 | 受請求方認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得不予遣返 |
| 特定性原則 | 非經受請求方同意,不得追訴遣返請求以外之行為 |
選項C將「得不予遣返」的例外阻卻事由,顛倒為「應即決定遣返」的強制義務。考生若未熟記重大關切利益之法律效果,易受字面誤導而選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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