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刑事鑑識人員類別犯罪偵查111 年第 12 題單選題
依法拘提或逮捕之犯罪嫌疑人經令其出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仍無法查驗身分,或無法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下列對其身分驗證作為何者錯誤?
A得命其立即設法通知其親友補送
B採取指紋,循個人身分識別系統(PID)查驗
C通知被害人、證人、或其他共犯指認
D請鑑識人員採取其 DNA 比對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身分查驗屬初步作為,採DNA比對程序繁複非即時手段,不用於現場身分確認。
為什麼答案是 D
DNA比對需採樣、送驗、分析,程序耗時且涉及身體採樣的法定要件,並非現場「身分查驗」手段,題目要選的錯誤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身分查驗屬初步作為,採DNA比對程序繁複非即時手段,不用於現場身分確認。
看到「即時身分查驗」選最便捷的手段:通知親友、指紋比對、指認皆可;DNA需送驗耗時,排除。
逐選項分析
A✕
通知親友補送身分證明文件,是最基本且合理的查驗手段,實務上常用,敘述正確。
B✕
採取指紋比對個人身分識別系統(PID)是警政署建置的即時查驗機制,可快速確認身分,敘述正確。
C✕
請被害人、證人或共犯指認,能輔助確認嫌疑人身分,屬合法偵查作為,敘述正確。
D✓ 正確
DNA比對需採樣、送驗、分析,程序耗時且涉及身體採樣的法定要件,並非現場「身分查驗」手段,題目要選的錯誤答案。
身分查驗作為一覽
| 手段 | 速度 | 適用時機 | 是否即時 |
|---|
| 通知親友補送證件 | 快 | 有親友可聯繫時 | 是 |
| 指紋比對PID | 快 | 有前科或建檔者 | 是 |
| 被害人/證人指認 | 中 | 有目擊者 | 是 |
| DNA比對 | 慢 | 重大案件比對用 | 否 |
DNA比對雖是鑑識手段,但屬於犯罪事實認定工具,非身分查驗的即時作為。考生易誤以為「鑑識科技=萬能」,忽略DNA需耗時送驗、且採樣有法定程序限制,不適用於當場身分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