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人員必要時可協助候選人整理政見發表會場地,搬運桌椅,以維場地整潔
B公務人員之親友參與公職選舉,於上班時,可向同仁散發傳單拉票
C公務人員可為公職候選人發起遊行、領導連署活動及拉票
D公務機關可提供場所予選務機關作為投(開)票地點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行政中立法禁止公務員以公權力或公務時間助選;但機關提供場地給選委會辦投開票屬協助選務,合法。
為什麼答案是 D
公務機關提供場地供選務機關作為投開票所,是協助選務機關依法執行選務,非助選特定候選人,合法且實務上常見(如學校、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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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中立法禁止公務員以公權力或公務時間助選;但機關提供場地給選委會辦投開票屬協助選務,合法。
看到「為候選人做事」幾乎都違法;「配合選務機關」才合法。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協助候選人整理政見發表會場地、搬運桌椅屬於為特定候選人助選行為,違反行政中立法第9條之禁止規定,不論是否為體力勞動皆屬違法。
B✕
於上班時間散發傳單拉票,雙重違法:既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職務無關之政治活動,又為特定候選人助選,違反行政中立法第9條。
C✕
發起遊行、領導連署、拉票均為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明文禁止的助選行為,公務員不得為之,屬典型違反中立義務。
D✓ 正確
公務機關提供場地供選務機關作為投開票所,是協助選務機關依法執行選務,非助選特定候選人,合法且實務上常見(如學校、區公所)。
行政中立法第9條禁止之助選行為
| 行為類型 | 是否禁止 | 理由 |
|---|
| 為候選人站台、遊行、拉票 | ✗ 禁止 | 明文列舉之助選行為 |
| 為候選人發起連署 | ✗ 禁止 | 影響選舉中立 |
| 上班時間從事政治活動 | ✗ 禁止 | 違反公務專一義務 |
| 協助候選人搬桌椅布置 | ✗ 禁止 | 仍屬助選行為 |
| 提供場地予選委會辦投開票 | ✓ 合法 | 協助選務機關非助選 |
A 選項用「搬桌椅、維場地整潔」包裝成勞務性協助,讓考生誤以為不算助選。但只要對象是「候選人」而非「選務機關」,無論勞務輕重皆違反行政中立。區分關鍵:服務對象是誰?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