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機關人員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器械,致第三人身體遭受損失,經醫療機構認定,因其傷勢達身心重度障礙,以多少金額為其最高之補償數額?
A新臺幣 450 萬元
B新臺幣 375 萬元正確答案
C新臺幣 275 萬元
D新臺幣 250 萬元
B正確答案
海巡人員使用器械致第三人身心重度障礙,補償金額最高為新臺幣375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相關補償規定,身心遭受重度障礙者最高補償金額為新臺幣3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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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海巡人員使用器械致第三人身心重度障礙,補償金額最高為新臺幣375萬元。
此類補償標準屬條例授權訂定的補償辦法規定,記住重度障礙對應375萬元即可秒選B。
逐選項分析
A✕
450萬元並非法定補償等級金額,屬混淆干擾選項。
B✓ 正確
依相關補償規定,身心遭受重度障礙者最高補償金額為新臺幣375萬元。
C✕ 陷阱
275萬元易與其他傷害等級補償金額混淆,並非重度障礙之補償數額。
D✕ 陷阱
250萬元亦屬相近金額干擾選項,並非本題重度障礙對應之最高補償額。
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致第三人損失補償金額對照(概念示意)
| 傷勢等級 | 最高補償金額 |
|---|
| 死亡 | 較高金額(依法定標準) |
| 身心重度障礙 | 新臺幣375萬元 |
| 其他傷害等級 | 依等級遞減 |
考生易將不同傷勢等級(重傷、重度障礙、死亡)對應的補償金額搞混,誤選相近但錯誤的金額選項,需精準記憶各等級對應數字。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