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訴願期間之說明,何者錯誤?
A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為之
B利害關係人就行政處分提起訴願者,訴願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1年者,不得提起正確答案
C訴願人因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訴願期間者,得依法申請回復原狀
D訴願人不在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住居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其在途期間。但有訴願代理人住居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得為期間內應為之訴願行為者,不在此限
答案與詳解
錯誤(即本題答案)。訴願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3 年」者不得提起,非 1 年。這是命題最愛偷換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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