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智慧財產權行政訴訟保全證據之說明,何者正確?
A法院實施證據保全時,得為鑑定、勘驗及保全書證正確答案
B保全證據之聲請,在起訴前,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之,在起訴後,向已繫屬之法院為之
C相對人無正當理由拒絕證據保全之實施時,法院不得以強制力排除
D法院就智慧財產權行政訴訟證據保全,須親自實施,不得囑託受訊問人住居所或證物所在地地方法院實施保全
答案與詳解
法院實施證據保全的方法包含鑑定、勘驗及保全書證,這是智財案件中最常見的保全手段,尤其勘驗產線、鑑定樣品對專利侵權認定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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