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處分一部分有效、一部分無效,雖除去無效部分,對於行政處分之成立並無影響,但該處分仍屬全部無效
B自書面處分中無法得知處分機關,該處分即屬無效正確答案
C行政處分作成前未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雖事後給予機會表示意見,但當事人已喪失陳述意見之最佳時機,該處分即應無效
D行政處分的作成違法,雖其瑕疵輕微,但屬不待調查即可認定的明顯瑕疵,該處分即屬無效
答案與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1款明定:「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該處分無效。此為法定列舉無效事由,屬重大明顯瑕疵。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