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公園散步時,乙對於所飼養的狼犬已盡完整監督,而狼犬不知何故突然掙脫狗鍊而攻擊甲,甲在情急而萬不得已之下,拿起隨身電擊棒電死狼犬。關於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主張緊急避難,不成立犯罪正確答案
B得主張依法令之行為,不成立犯罪
C得主張正當防衛,不成立犯罪
D得主張義務衝突,不成立犯罪
答案與詳解
狼犬非受人唆使而自發攻擊,屬於對甲生命身體的「緊急危難」。甲為保護自己出於不得已電死狼犬,得主張緊急避難阻卻毀損罪之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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