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刑法概要115 年第 19 題單選題考點:場所要件考點:行為犯性質
有關刑法第266條第1項賭博罪,下列何者錯誤?
A在自己家中打麻將者,不成立本罪
B對賭者2人在公共場所賭博,縱無圍觀者,亦無礙本罪的成立
C對賭者間有著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應該成立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正確答案
D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依本罪處罰
C正確答案
賭博罪屬對向犯,對賭雙方立於對立面,不成立共同正犯;且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家中或暫時娛樂之物不罰。
逐選項解析
A在自己家中打麻將者,不成立本罪場所要件✕ 錯誤
刑法第266條第1項要求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自己家中非屬之,故不成立本罪,敘述正確。
B對賭者2人在公共場所賭博,縱無圍觀者,亦無礙本罪的成立行為犯性質✕ 錯誤
本罪為行為犯,只要在法定場所賭博財物即成立,不以有旁觀或圍觀群眾為要件,敘述正確。
C對賭者間有著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應該成立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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