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分割之審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申請分割時,不得變更原申請案之專利種類
B原申請案說明書或圖式所載之發明未記載於申請專利範圍之部分,仍得直接申請分割
C分割案如有申請實體審查之必要時,應自原申請案申請日起三年內為之,超過三年將無法申請實體審查正確答案
D申請案分割後,即使原申請案嗣後撤回,仍不影響分割案之效力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專利法第38條,雖實體審查原則上應於申請日起3年內提出,但分割案若超過3年,於分割案申請後30日內仍得申請實體審查,並非「無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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