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3 中規定:有關「工作能力」,係指 16 歲以上,未滿 65 歲,且符合相關情事者可排除在外。請問下列情事何者錯誤?
A25 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致不能工作
B獨自照顧 65 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致不能工作正確答案
C罹患嚴重傷、病,必須 3 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D受監護宣告
答案與詳解
題目要選錯誤者。法條規定是『獨自照顧身心障礙或罹患長期傷病之特定家屬致不能工作』,並非單以『65歲以上直系血親』為標準。若長輩健康硬朗仍不符排除要件,此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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